业绩配套 废标避坑 约 5 分钟

业绩这一项:条数、年份、金额、三件套,缺一样整条不算

资格要求里的业绩门槛通常写成一句"近三年完成的同类项目不少于 2 个,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,须提供合同、验收证明及发票"。出事的地方很具体:一览表凑够条数,其中一条年份不对、一条金额差一点、还有一条只附了合同没附验收单——评标时按"有效业绩 0 至 1 条"计,资格就直接过不去。

递交前该做的几件事

  • 把招标那句话拆成四道门槛抄进台账:条数、时间窗口、单个金额、点名的证明材料,一项一栏。
  • 时间窗口按投标截止日倒推,不按填表日;合同签订日与竣工验收日常不是同一天,按招标写的那一个口径统一。
  • 一条业绩一套材料按顺序装订:合同关键页(双方盖章页与金额页)+ 验收或交付证明 + 发票,缺一样就在一览表注明该条不计入。
  • 一览表里写的条数要和实际装订的份数对上——多写一条却没有材料,比少写一条更伤。

在报告里怎么核对这一条

招标文件提了业绩门槛的,标书审查多出「业绩证明材料配套核对」一节:按字面从招标正文抽出数量、时间窗口、单个合同金额门槛与点名的证明材料四类要求,再与投标正文逐行对账,给通过 / 确认异常 / 无法判定三种结论。
这篇是通行做法的编辑整理,不是本项目结论。同一件事如果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写得不一样,按招标文件执行;拿不准就在答疑截止前书面问代理机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