围串标自查 标书查重 约 8 分钟

没见过面也可能被判串标:递交前先查文件本身的痕迹

两家公司素不相识,标书却被判"视为串通投标"、一起废标——这种事确实会发生。因为认定看的不是你们认不认识,而是文件上留下的痕迹。

发布:2026-09-30 | 编辑整理(通用做法,各项目口径以招标文件原文为准)

一、法律怎么规定"视为串标"

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条列举了客观上"视为串通投标"的情形,无需证明谁和谁商量过,踩中其一即可推定:

  •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;
  •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;
  •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;
  •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;
  •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;
  •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。
注意:没有一条要求"证明你们商量过"。最常见踩雷姿势,就是两家都找了同一个代写、或用了同一套网上模板,文件属性里"作者"栏一模一样。

二、机器现在比对什么

发改法规〔2026〕195 号把"围串标识别"列为重点场景,提出 2026 年底在部分省市全覆盖、2027 年底全国推广(编辑整理,原文可在各地政府网站转载页查证)。其思路是多维数据碰撞与主体画像:企业特征信息雷同、报价规律性差异、技术方案语义相似、文档元数据同源——恰恰是人工复核最难覆盖的角度。政府采购领域 87 号令第三十七条同样有"视为串通投标"的对应情形。

三、交标前自己先查这三层

  1. 文件属性:作者、最后保存者、应用程序、创建/修改时间——这几个字段是电子判定的重点,先摊开看有没有同源。
  2. 正文与配图:有没有连续相同段落、模板与图片是不是同源;连错别字、图片都相同几乎无法合理解释。
  3. 报价:同一项目里自家几份报价(主选/备选、分标段)之间若呈规律性等差,先自己算清为什么。

四、把这一步交给工具

标必审的「标书查重」用字符 n-gram 指纹两两比对手上的标书,先扣招标文件的公共基线,再看连续相同段落与文档属性关联,全部在本地算法完成。

边界说清楚:本站看不到其他投标人,不预测围串标的认定结果;本机真实 IP、MAC、CA 硬件指纹不在本站检测范围。它做的是在递交之前,把机器最可能抓的同类信号先摊给你自己看。
「标书查重」对投标人自身手上的多份标书做递交前雷同自查;配合「递交前体检」清理元数据身份暴露。是否构成串标由法定主体依招标文件与法律认定。

用标书查重核对 →

本文为通行做法整理,不构成中标或评审结论判断;一切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原文与现行法律法规为准。工具为递交前的辅助核对,不替代评标委员会判定。

← 返回投标实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