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现金形式:从基本账户转出、以到账为准
通行口径(具体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):采用现金形式的,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,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;转出账户与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,可能视为未按规定提交。注意是"到账"不是"汇出",跨行、退票都会来不及。
二、电子保函:两个时间都要落在要求区间
- 生效时间须早于项目规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。
- 有效期截止不得短于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有效期截止。
- 延长投标有效期的,保函有效期要相应延长。
纸质银行保函一般要求是不可撤销、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,受益人为招标人,期限不短于投标有效期。
三、退还与不予退还
无质疑投诉时,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通常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定期限内退还,中标供应商的在签订合同后退还是常见约定;有投诉的在处理完毕后办理。存在法定不予退还情形的(如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约),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还可能被追缴。
四、递交前怎么核
- 把本项目"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"写进关键数字表,倒排办理,别按汇出时间估。
- 确认从基本账户转出,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,附言注明招标要求的编号。
- 用保函的,检查生效与到期两个时间;多标段逐项目核对子账户别混淆。
五、工具落点
「招文解读」把保证金金额、形式、到账截止、退还与投标有效期口径抽进关键数字清单,避免漏读。到账与账户合规最终按招标文件与交易中心规则核验。
另见"视为串标"的一条: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即可推定串通,务必各家用各自账户(见标书查重长文)。
「招文解读」输出保证金相关关键节点清单;合规判定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原文为准。
本文为通行做法整理,不构成中标或评审结论判断;一切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原文与现行法律法规为准。工具为递交前的辅助核对,不替代评标委员会判定。